(jason)
關上門喊——盜版萬歲!
我從前在一家臺灣投資的軟件公司寫遊戲腳本,美國籍的臺灣老闆給公司開會時強調,所有的開發治工具都不能用一點盜版,不然我們要被人告的(ISO9002條款規定,所有開發治工具的來源都必須記錄成文件),正言厲色,說得事兒事兒的,完了中午吃完飯就跟我們到附近的小店去買盜版盤,還問人家有沒有A片,呵呵。
可見私人用途與商業用途是有明顯區別的。很多軟件公司也注意區分這一點,微軟每年因爲盜版所損失的利潤,幾乎和得到的持平,但他們只會追究那些賺了大錢的盜版者,難以獲得鉅額賠償的人他們懶得投訴。所以這就造成了私人成爲盜版的主要消費者,但所有商業行爲的主體都是同樣的人,他們“私人”的進步促進了整個行業的進步。
我可以厚顏無恥地說,沒有盜版,就沒有中國信息產業的進步,這些年盜版行業的推動作用是不可磨滅的。
在臺灣,盜版也非常猖狂,臺灣人聲稱,他們盜的全都是美國的版,當局其實也是睜一隻眼逼一隻眼的,直到民族信息產業已經崛起,需要保護時,當局纔會開始大規模地反盜版,那是反盜自己的版。我相信所有高喊反盜版的人,在他自己的版被盜之前,也一定盜過別人的版,這幾乎是一個發展規律,整個行業的習慣做法已經不能讓人們把它跟可恥聯繫在一起,很多人都在爲買到了物美價廉得盜版盤津津樂道,這足以說明業界商人是否也該檢討一下信息產品高附加值的不合理性。
很多人把這種行爲跟通常的偷竊聯繫在一起,但我不認爲國與國之間的行爲必須用道德解釋,何況企業在賺錢的同時還有創造社會效益的義務,濟貧也是一種社會效益嘛。借用孔乙己先生的話說,偷文明那不叫偷,盜版行爲對人類文明的傳播有好處,那小小光盤已經不是簡單的商品,窮人用盜版的方式得到了他們所需要的文明,這道理就跟今天所謂的文明國家幾乎都出身於海盜一樣,可過去堅持仁義禮智信的文明古國,早已被人甩到了後面。叫囂我們是賊的那些國家,從前自己不是賊嗎?大英博物館裏面的中國文物是花錢買的嗎?
普羅米修斯帶給人間的聖火也是偷來的。我願做傳播文明的普羅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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