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姑娘)
當你要離開什麼的時候,你會發現到處都是它的痕跡
——題記
沿着大中路慢慢地走,或者坐在新開湖邊,看着來來往往的行人的鞋子和它們留下的軌跡。想起一位姐姐說過的話:這樣的想法和浪漫無關,一切只來於懶洋洋的情緒,或者,還有它背後所收藏的什麼,比如一點我們都不願意提到的感傷。
影子在有光線的地方跳舞,跳舞的時候感到自由。自由是孩子的夢想,夢想像風一樣行走。
可是你看新開湖的水沒有了,新開湖旁那禁止釣魚的牌子也已經成了擺設,我還能看到什麼?陽光總是一覽無餘,照在我的臉上,不知蹤跡。
去年的時候是如何的你是否還記得?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物事人非,情何以堪?
想起曾經聽過的一個經典的故事:因爲不得已而分手的時候,男人送給女人一隻固定在某個時間的手錶,說:
“這是我們分手的時間。當你結婚的時候,請你把它寄還給我,我就知道你已經得到了幸福,從此我就無須再爲你牽掛。”
聽的時候不懂得什麼是愛情,現在想起,才明白那是怎麼樣的一種傷懷和留戀。有一天,當我們明白了什麼是愛情的時候,是不是已經到了追憶的年紀。
看着鞋子和它們留下的軌跡,淡淡的紋路中有着一絲寂寞,我一直在猜測,我的鞋子,可以帶我去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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