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凸翁 2003-06-25發表於論壇
 

關於馬路餐桌

  誰能告訴我哪個城市沒有馬路餐桌?

  馬路餐桌嚴格意義上說,只是一種商業業態,只不過,這種商業業態的投資比較少,市場進入(資金、技術、市場需求等)比較容易,面對的消費階層比較低,從業人員素質比較差,政府在稅收、衛生(包括食品和環境)、治安等方面的管理難度較大。

  馬路餐桌這種業態有很多特點:

  1、市場規模。

  無可否認,馬路餐桌的市場需求非常大,從每年夏天街上的熱鬧就能夠看出來,而且,我相信,這裡反感馬路餐桌的人士也有很多再馬路餐桌上吃過飯。

  而且,馬路餐桌因為其平民化色彩,而十分適合天津這個市民氣息極濃的城市,我們經常看到的是,很多開著豪華轎車的人來馬路餐桌吃飯,同樣光著膀子,與他的光可照人的愛車相映成趣。因此,馬路餐桌雖是低消費層次的業態,但它的消費者並不僅僅局限於低消費人群,而是廣泛存在於市民中間。

  我想,這是馬路餐桌屢禁不止的最重要原因——龐大的市場需求,簡單地算一下帳,你會發現這是一個十分大的市場,假定一個馬路餐桌的攤點每天晚上7點到凌晨2點營業,假定每個馬路餐桌擁有6張餐桌,假定每個馬路餐桌每晚翻臺3次,假定馬路餐桌每單30元人民幣(以上數字完全靠平時吃馬路餐桌是的觀察,沒有任何其他依據),估計天津市區至少有2000——5000個馬路餐桌,不計冬、春、秋季,按每年營業100天計算,每年天津市區馬路餐桌營業額,少則3*30*6*2000*100=108,000,000,是1個億;多則3*30*6*5000*100=270,000,000,將近3個億。

  這樣大的一個市場需求,我相信僅僅靠打擊、取締、禁止這樣的做法,是不可能達到政府像要達到的效果的。

  2、投資市場。

  馬路餐桌進入門檻較低,非常明顯地對小投資有著極強的吸引力。

  (1)投資很少,大約1000元就可能開始做生意了;

  (2)利潤率較高,餐飲業的利潤率一直是比較高的,馬路餐桌也不例外;

  (3)技術含量較低,馬路餐桌提供的餐飲服務是技術含量較低的商品和服務,砂鍋比較容易,連炒勺都不用,羊肉串同樣;

  (4)政府限制雖然很嚴格,但由於政府管理和執法的體制、力量、隊伍素質都有一定問題,因此,政策風險雖然非常高,但實際被打擊的可能性並不大,更由於投資少,所以即使被打擊損失也比較小;

  (5)市場退出容易,更加激發投資熱情。

  由於有這些特點,所以,馬路餐桌不可能絕跡。

  3、馬路餐桌利弊

  (1)利

  a、滿足市場需求,雖然肯定地將不是所有的市場需求都要被滿足,比如吸毒、賭博、色情業等需求的爭論就是比較大的,通常的判斷都是不予滿足的需求,但馬路餐桌滿足的需求是吃飯,是夜裡在街上的一種休閑,似乎不應是不予滿足的需求之列。

  b、創造價值,剛纔分析了營業額,此外還有上游企業的營業額也不容忽視。

  c、提供就業機會,無可否認,很多下崗工人和失業人員現在就是靠馬路餐桌養活自己的,按照剛纔的估計,平均每個馬路餐桌至少4個從業人員,馬路餐桌至少給天津提供了8000個到20000個就業機會,這是什麼概念?一個天津汽車的員工無非6萬人,幾千個就業機會,已經是一個中型企業纔能夠提供的。

  (2)弊

  a、不提供稅收,這麼大的市場,幾乎一分錢稅收不提供,有違市場公平原則。

  b、城市形象,低層次消費的特征,到處都是,使城市形象大打折扣(對這一條,個人認為更主要是由於天津晚上中高檔服務場所太少)。

  c、衛生,環境衛生髒亂差,食品衛生很難達到要求,是疾病隱患。

  d、政府政令不暢,執法無法做到違法必究,給政府和法律的形象造成極大損害。

  4、結論:

  (1)、馬路餐桌是不可能因為打擊、取締和禁止就能夠消失的,從市場需求和投資市場熱情角度,沒有這種可能,從政府管理角度講,目前的執法大隊有可能每天晚上把市區所有的道路都轉一遍,都取締一遍,並且保證取締的效果嗎?從歷年的結果看,不可能。

  (2)、馬路餐桌的現狀確實需要政府采取某種措施興利除弊。馬路餐桌弊端很大,尤其是城市形象方面,現在已經成了垢病天津的一個重要理由。除弊,是我們必須要做到的。

  (3)、馬路餐桌的除弊不一定以打擊、取締和禁止的方式進行。

  (4)、馬路餐桌的除弊可以與興利結合起來考慮。稅收、就業機會、滿足市民的需求,這都是政府非常需要的,應該非常看重的東西。

  5、建議:

  以下完全是瞎想,不了解實際情況,不了解有關政策法規,大家看著玩。

  (1)、改變目前嚴禁的法令,改堵為疏。

  具體說,政府圈定一些地段,變成臨時營業地點,晚上7時至早晨7時,進行臨時交通管制,該區域變成夜間休閑區,除馬路餐桌外,同時可以經營小百貨,對攤販發放臨時經營執照,政府收稅,同時對衛生(包括食品、環境)治安進行有效管理。

  (2)、關於衛生。

  馬路餐桌對於食品衛生來說,更重要的恐怕是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餐具管理,恐怕不是經營面積、有無上下水、有無洗手間等問題,在一個統一的夜間休閑區的管理規模上,這些問題恐怕是比較好解決的。

  環境衛生問題,因為是一個統一的夜間休閑區的管理,所以相對比較容易,更由於政府有稅收,所以政府的環衛部門進行清掃就不是一件賠錢的事情(現在是啊,又不交稅,環衛不清掃還不行)。

  (3)、嚴格執法。

  夜間休閑區的地段、時間必須嚴格掌握,夜間休閑區外的馬路餐桌(無照商販)必須嚴格杜絕,否則,更加不公平。

  夜間休閑區外的執法,建議由公安局負責,個人一直認為執法大隊的成立,效率比以前好,但不是最好,尤其是在街面上的事情,政府本身就有一個執法隊伍,而且,相對來說網絡健全,執法水平較高(比新組建的執法大隊),為什麼不用呢?

  (4)、比較重要的地區建立風貌休閑區,比如,海河沿線,五大道,意式風情區,並非不能組建,我們知道,在歐洲,街頭的露天咖啡館、酒館到處都是,不就是馬路餐桌嗎?只不過產品不同,業態一模一樣,那裡能夠成為風景,我們這就非得取締?是管理問題。比如,在重點地區實行招標,提高門檻,強調風貌特色。

  回到最開始的問題,哪個城市沒有?都有,看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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