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凸翁 2004-08-02發表於論壇
 

《建言議政》——天津出租車問題求解

  天津出租車問題重重,也無需多言,總結起來,大約有如下問題:

  1、天津出租檔次明顯偏低,尤其是大發出租車,形象且不論,僅能拉自行車這一條,就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

  2、管理水平低下。不僅各公司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十分松散,而且,居然能夠有四個公司出臺司機不能留胡子和長發的規定(從業人員沒有女性?女性也不讓留長發?留胡子留長發不文明?哪家的道理?),顯示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也非常低下。

  3、出租行業設備昇級艱難。像能打印發票的計價器,車載電臺,GPS出租系統等等,無法裝備。

  4、出租車的車況、衛生狀況等不如人意。

  5、黑出租現象屢禁不止。

  6、薊縣、漢沽、寶坻、寧河、武清、塘沽、大港、靜海等區縣的區域出租車,在天津市的出租管理部門認定,是黑出租(可如果沒有這些黑出租,當地的出租需求誰來解決?市區的出租車不會到薊縣等活吧?)。

  7、出租司機的勞動狀況不容樂觀,普遍存在工作時間嚴重超過國家規定周工作40小時的現象,其他勞動保障亦存在大量問題。

  8、出租司機收入偏低。

  9、個別出租公司存在欺壓司機的問題。

  10、宰客、拒載現象時有發生。

  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不在於天津出租司機都沒上過大學,所以素質低下,而在與天津出租行業的體制問題。

  用點官話,叫做『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分散、市場化程度不高、產權不明晰、經營不規范、市場交易混亂』,

  天津出租與其他大城市的出租行業在起始階段是一樣的,都是個人買車,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在出租司機。但隨著行業發展,其他大城市的出租行業慢慢發展成出租汽車公司擁有出租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而天津,雖然現在都有掛靠公司,但事實上,出租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都屬於司機個人。出租汽車公司只有管理權。(有部分出租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屬於公司,不了解比例)

  其他城市的經驗表明,提昇出租行業經營水平的前提,是規模。達到規模,只能依靠出租汽車公司的發展,所以,迅速解決天津出租行業出租車個人所有的問題,是解決天津出租行業各種問題的根本。

  建議如下:

  1、政府發布公告,贖買天津所有出租汽車及牌照(即所有權和經營權全部由政府收購)

  2、縣批出租車由縣政府贖買。

  3、贖買的價格,車,請二手車評估機構評估價格,按價贖買;牌照,鎖定贖買政策出臺前一個月的出租牌照價格,按價贖買。(這裡要堅決按價贖買,不能讓擁有出租汽車的司機受到重大損失)

  4、按照現在天津出租汽車數量,32000輛,政府須動用資金30個億左右。

  5、政府將贖買的出租汽車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連車帶牌,下面為了敘述方便,只說牌照)拍賣。

  6、拍賣底價不低於贖買價格(即政府動用的30個億資金可保證回收,只有縣政府出資贖買的縣批出租車的費用不能回收,本來就是政府造成的問題,無法合理地回收資金,政府虧點吧,市政府和縣區政府共同承擔吧)。

  7、拍賣首先按照地域劃分,在薊縣、漢沽、寶坻、寧河、武清、塘沽、大港、靜海等八區縣,分別拍賣200-500個牌照,每100-200個牌照為一個標的物。即,在上述八區縣,將有分別擁有100-200個牌照的出租汽車公司出現,每個縣區將有2-4個出租汽車公司。每個出租汽車公司的門檻大約在1000萬以上。

  這樣,在上述八個區域將拍賣大約2000個牌照。出現大約10多個出租汽車公司。

  8、在東麗、北辰、西青、津南四區,分別拍賣1000個牌照。每200-500個牌照為一個標的物,即,在上述四區,將有分別擁有500-500個牌照的出租汽車公司出現,每個縣區將有2-4個出租汽車公司。每個出租汽車公司的門檻大約在2000萬。

  這樣,在上述四個區域將拍賣大約4000個牌照。出現大約10個出租汽車公司。

  9、其餘牌照,約26000個,以每200-5000個牌照為一個標的物,出租汽車公司的門檻大約在1000萬,將出現40-80個出租汽車公司。

  10、重新制定天津出租行業相關的管理規定,拍賣後,執行新的規定。

  11、新的規定包括必須裝載可打印發票的計價器,必須裝在GPS出租車系統(可即時報警),車內座椅套必須每天更新,出租司機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國家規定,從業人員的三險一金……

  12、新買到出租牌照的竟拍者,成立新的出租汽車公司,重新招聘出租汽車司機。經營方式同其他城市。

  13、大發出租車,至2005年6月份(我記不清月份了),就全部強制更新了,不在這個建議考慮之列。

  這個建議如果實行,是從根本上解決天津出租行業的問題,上面列的各種問題基本迎刃而解。(比如司機收入問題,實際上這個建議減少了天津市區的出租車數量,減少了2000-6000輛)

  這個建議的一個難題是,有沒有能拿出幾百上千萬的投資者,來買牌照,來成立出租公司。

  答案是有。一是外界資金介入,大家現在的印象是沒有外界資金介入,這是因為天津一直是以出租司機個人的資金在介入,資金規模小,給大家造成的誤解。實際上,任何一個行業都有外界資金介入,其他城市的出租行業就是如此。而且,我確切地知道,就在天津,曾有某公司想拿出幾個億的資金介入出租市場。二是,可以由原來的出租汽車公司改造成立股份公司,政府贖買的錢是到了原來的所有人(司機和部分公司)手裡,這些人可以拿錢出來入股,作為一個整體參加競拍,並成為新的出租汽車公司的股東。股東與新的出租汽車公司的新招聘員工可以並不是一個自然人。

  哈哈,寫完了又一個建議,這個建議與我寫的前兩個不同,是不可能實現的,但寫這個建議,是想說明,天津出租行業,這樣的問題行業同樣是有解的,這個解,是從政府管理的角度出發,從制度的制定,規則的制定的角度出發,而不是從教育司機提高素質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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