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批示:『規劃和建設好天津濱海新區,不僅關系天津的長遠發展,而且對於振興環渤海區域經濟有著重要作用。』針對溫家寶總理的批示,國家發改委結合制定『十一五』規劃統籌研究,將濱海新區作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天津市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天津濱海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至此,天津濱海新區不僅完成了從『地方級』到『國家級』的『名分』昇級,還在規劃規格上再上層樓。濱海新區作為一個國家特殊經濟區已經得到承認,長期以來『自費鬧革命』的濱海新區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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