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buxiangyao”:車船稅類似房產稅,應按價格徵收
車船稅類似房產稅,是人民財產的稅費,那爲何要用汽車的排量來作爲標準而不是汽車的價格。爲什麼將1.6排量以下的作爲一個檔次,而包含1.6排量-2.5排量的車需要提高費用,民衆家用普遍的汽車排量是1.6 ,是否有加重人民稅負的嫌疑。詳細>>>
網友“讓艾作主”:按排量收稅相對來說比較可操作
“車船稅屬財產稅,財產稅跟排量有什麼關係?那是應該和財產價值掛鉤的,應該按照購車金額徵收。什麼叫更具可操作性?難道按購車金額徵收不可操作?那購置稅怎麼徵的?沒錯,是都屬於財產稅,但是徵稅一定要有一個釐定標準,購置稅可以按照新車購置價釐定,但是車船稅是包括舊車的,車齡,行駛公里數都是變量,都影響到車輛現估價的確定,所以說按排量收稅相對來說比較可操作。詳細>>>
網友“zengener
”:應該按照購車金額徵收
車船稅屬財產稅,財產稅跟排量有什麼關係?那是應該和財產價值掛鉤的,應該按照購車金額徵收。什麼叫更具可操作性?難道按購車金額徵收不可操作?那購置稅怎麼徵的?至於低碳之說,更是無稽之談,難道4.0的車,1個月不開,也比1.0開一個污染大?再說了,燃油稅幹什麼用的?多燒油多交稅,那纔是有效的減排。詳細>>>
網友“ lzuu01 ”:按加油量轉換成碳排放量 最合理
沒有免費的午餐,誰增加了碳排放誰都應該埋單,公車也不應例外,不應由全民埋單。我建議,按加油的時候所加油量轉換成的碳排放量來收錢是比較合理的,多加多收,少加少收,不加不收。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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