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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豔,一名從事30餘年審判工作的共產黨員,她以公正無私、親民愛民的工作作風,多次被評爲市級先進個人,榮立市法院三等功,縣級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稱號。1983年在法院工作以來,她始終堅守在審判崗位第一線,從書記員、審判員到速裁組負責人、庭長,她兢兢業業、承壓負載、迎難而上、聚力前行。她曾在9個月的時間內,通過科學安排、合理統籌,圓滿完成了近800件簡易速裁案件的審理,調解案件205件,她熱情執着、親民愛民的工作風格,不僅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讚許,也贏得了廣大當事人的信賴。她愛人是名鄉鎮領導,由於農村基層工作的特殊原因,爲支持丈夫,張豔一人挑起了家庭重擔,悉心照料着80多歲的重病婆婆,和一個上學一個入托的兩個孩子。2007年,她的愛人突發腦梗塞,成了半身不遂的殘疾,她又以無比的堅韌、執着的柔情,唱響了一曲感人心扉的“愛的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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