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志願服務條例》,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
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志願服務條例》,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明確了志願服務的管理機制:市、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建立志願服務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志願服務的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和經驗推廣;市、區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協調、推動城鄉社區志願服務。
《條例》根據本市實際情況,規定志願服務組織有兩種存在方式:一是采取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組織形式依法登記;二是不具備獨立登記條件的,可以向依法登記的志願服務組織申請成為其團體會員或者分支機構,也可以向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隨著志願服務活動的蓬勃開展,志願者、服務項目、服務對象三者『脫鉤』的矛盾日益顯現。有的志願者不了解居民的需求,一些居民也不知怎麼聯系志願者。《條例》規定,志願服務信息平臺應當完善志願服務供需對接功能。志願服務組織可以通過志願服務信息平臺發布可以提供的服務信息;需要志願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志願服務信息平臺提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