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7日上午9點,天津市血液中心來了一位“常客”,“獻血法官”孫偉打算花3個小時獻出一份成分血。
單位規定參加無償獻血可以休息一天 但孫偉還是隻在週末獻血
“捐獻成分血是通過血細胞分離機採集、分離血液中某一種成分,捐獻的成分血可以是血小板、粒細胞、血漿或造血幹細胞。”輕車熟路地往採血機旁的躺椅上一坐,孫偉一邊挽起衣袖一邊說,“比如我今天是要獻血小板,那麼等會抽出來的血經過旁邊這個機器的時候,它會把我血液中的血小板過濾出來,過濾後的血液又會輸回到我身體裏。”
說話間,護士已經把能看見針孔的針頭扎進了孫偉的手臂,殷紅的鮮血也慢慢順着抽血軟管流向採血機。
“獻成分血花得時間會比較長,抽血前要做一個很全面的血液化驗,等這個化驗結果,也比較費時。”孫偉告訴北方網新媒體記者,獻血主要有捐獻全血(間隔6個月)和成分血(間隔14天)兩種,捐獻全血可以在大部分採血點進行,但是捐獻成分血需要更寬敞的環境和專業的採集設備,對採集設備的動力、過程的舒適性都有比較高的要求。“所以我特意早點來這裏,血液中心大概就10臺專業設備,來晚了人多排隊排不上,今天就白來了。”
其實,這已經是孫偉15年來第56次義務獻血了,家裏的10幾本紅色獻血手冊和上邊密密麻麻的紅色印記,都是他堅持獻血15年的最好證明。15年來,孫偉獻血獻上了“癮”,因爲在他看來,這並不是獻血,這是救人。
獻出一袋血 救活一個人 是孫偉覺得最有意義的事
“大二那年的聖誕節前夜,我去超市購物,看到路邊停着一輛採血車,我就上車了,捐獻了200毫升全血。”回憶起第一次獻血的經歷,當時只有18歲的孫偉,自己對獻血的概念並不十分清楚,但他知道獻血是一名大學生應盡的社會責任,“那天,我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本獻血證。獻血過程雖然不過半個小時,但直到回到學校,心裏都挺激動的,覺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別值得驕傲的事。”
回到學校以後,孫偉查閱了與獻血有關的一些常識,“血液是至今爲止不能人工替代、只有依靠他人無私捐獻才能獲取的救命物質。這也讓我更加深切地意識到,獻出一袋鮮血不會給自己的身體造成任何傷害,卻能給急需血液來延續生命的病人一個再生的機會。如果自己的一點點付出能夠挽救一個處於絕望中的生命,那是特別有意義的善舉。”
從那一天開始,孫偉就養成了半年獻一次血的習慣,有時200毫升,有時400毫升,去血站的次數多了,採血的醫生就記住了這個熱心公益的小夥子,於是有一天,醫生建議他去獻成分血。
“人體血液是由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血漿等成分組成的,成分血就是血液中的某一成分。當時醫生跟我說,在外科手術中,成份輸血比輸全血更好,因爲純度高,輸用安全,副反應和排異現象少,所以提高了血液的利用價值。”一提起獻血,熱心公益事業的孫偉就停不下來,“比如一袋血小板成分就可以使因止血困難而瀕臨死亡的病人起死回生,一袋粒細胞成分可以使嚴重感染無法控制的患者得以緩解,一袋外周血幹細胞成分可以使有不治之症的血癌病人重建造血功能,假如還是沿用捐全血的方法就不容易達到這樣的目的,受血的病人也可能會有很大的排異反應。”
看來,捐獻成分血要比捐獻全血的意義更加重大,孫偉決定只要身體適合,今後就去捐獻成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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